(廣、繁) 天天「靈」 聽 2024年11月29日(五) 利未記 10:1-7 亞倫兒子的死亡
天天「靈」 聽👂🏻🕊
2024年11月29日(五)
✨利未記 10:1-7 亞倫兒子的死亡✨
📝禱告重點:
🔸今天對神的發現
🔸今天自我的反省
🔸今天實踐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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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利10:1-7
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4 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擡到營外。」
5 於是二人上前來,把他們穿着袍子擡到營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6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
7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
📖內容📖
各位弟兄姊妹,主內平安。歡迎收聽天天靈聽。今日所讀的經文是《利未記》第10章1至7節,題目是:「亞倫兒子的死亡」。
從利未記第10章第1至2節中,我們可以知道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為未按照神的命令獻上凡火而遭到了神的審判,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火所吞滅。那麼,凡火究竟是甚麼呢?「凡」可解作「陌生的」、「非法的」或者「未經授權的」。
其實,在利未記第九章第24節中已清楚說明:「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換言之,獻祭的火應該是從神而來的。因此,拿答和亞比戶這樣的做法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再者,將香料置於燒着炭火之上的舉動,是古時向異教神明燒香獻祭儀式的一部分。所以他們很有可能把埃及地的一些普遍性的宗教儀式套入在他們的事奉之中,才會有如此的舉動。在耶和華面前,聖潔包括了要從所有世俗的形式中分別出來,但他們試圖用自己的方式來敬拜和服侍神,這種自以為是的行為最終導致了他們的悲劇。
試從另一個角度想一想,耶和華神的嚴厲亦有其原因。當時以色列民族剛要揭開歷史性的新一頁之時,作為被選上的祭司,也即民族中的領袖班底,當然要以身作則,成為每一個以色列人應有的榜樣。根據拉丁文,「祭司」有「築橋者」的意思。也就是說,祭司好像一個建造橋樑的人,幫助神與人之間的溝通,為百姓獻祭贖罪、禱告、祝福,所以本身就是神人之間溝通的橋樑。如果任意妄為,不按照神所指定的方式行事,以色列民族的未來將會如何呢?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神的命令不是可有可無的。我們敬拜神的方式必須是神所喜悅的,而並不是基於我們認為合適與否,也不是按其他人的心意而行,討人喜悅。這樣的教導不僅僅適用於當時的祭司,亦適用於今天的每一個基督徒。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2節:『耶和華喜愛燔祭和祭物,豈如喜愛人聽從他的話呢?看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肪。』即使我們的事奉做得有多漂亮,有多少人讚賞,這些一點也不重要!因為「聽命勝於獻祭」。
另一方面,我們看到亞倫保持了沉默和順服,這並不表示他不悲傷,而是他明白自己兩個兒子所作的是甚麼事情,才會招致這悲劇的發生。只是面對整個以色列民族的將來,以及自己所身負的重任,他們祭司的責任應視為優先之事。
作為基督徒,我們被呼召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經常檢視自己是否看重神的教導,而不與世俗妥協?在事奉中,我們怎樣用心準備,讓父神得榮耀,人得造就?今天這段經文讓我們好好地反省,神才是我們服侍的對象,惟有以純一真摯的心來敬拜祂,事奉祂,我們才能從中經歷主,在靈裡不斷有新的發現,有滿足的平安喜樂。願我們彼此互勉,靈命天天成長,願主大大賜福與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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