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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繁) 天天「靈」 聽 2024年10月16日(三) 出埃及記 23:1-33 神所頒佈的律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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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靈」 聽👂🏻🕊

2024年10月16日(三)
✨出埃及記 23:1-33 神所頒佈的律例三 ✨

📝禱告重點:
🔸今天對神的發現
🔸今天自我的反省
🔸今天實踐的行動

普通話錄音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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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錄音連結🔈
http://download.123health.xyz/2024/kfrcc/morning/oct/20241016_C.mp3

📖經文📖

出23:1-33

1 「不可隨夥佈散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
2 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
3 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
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
5 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6 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
7 當遠離虛假的事。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8 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10「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藏土產,
11 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12 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
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
14「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
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因為你是這月出了埃及。
16 又要守收割節,所收的是你田間所種、勞碌得來初熟之物。並在年底收藏,要守收藏節。
17 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
18「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也不可將我節上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
19 地裏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20「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
21 他是奉我名來的;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他的話,不可惹他,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
22 你若實在聽從他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
23 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裏去,我必將他們剪除。
24 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
25 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他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
26 你境內必沒有墜胎的,不生產的。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
27 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裏的眾民在你面前驚駭,擾亂,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
28 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攆出去。
29 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30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
31 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
32 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
33 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內容📖

大家好,歡迎收聽今天的天天靈聽,今天題目是:神所頒佈的律例三,而經文是:出埃及記 23章 1-33節 。

這段經文裡面讀到神頒佈了一系列的律例,涵蓋了如何在公義和誠實中為人處事,和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這些律例不僅在以色列人的生活中有指引作用,對我們今天的生活也會有深遠的意義。而今天,我主要分享兩方面:第一方面是公義與誠實,而第二方面是信靠神的帶領與保護。

一、公義與誠實:與人和神的正確關係

在這段經文的開頭,神告訴以色列人,在爭訟和判決中要堅持公正,不能因為對方是窮人或是有錢人就偏頗任何一方,甚至歪曲正義(出埃及記23:2-3)。這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時刻注意的,無論是對窮人還是對有錢人,都要一視同仁。這也提醒我們,公義不是根據個人的情感或者是社會的壓力,而是基於神的律法和真理。

現今的社會很多時都要強調要有大愛,但是大家有沒有察覺到,原本大愛是出於善意,出於同理心,出於憐憫,但是現在世界的價值觀,看事情的角度和認知,正在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混亂和荒謬嗎?「大愛」往往會演變成一把刀,一把排除異己的刀,矯枉過正到最後,只是從另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一樣沒有出路!我們不能把同情無限放大,也不能夠為了伸張正義就覺得做什麼都可以,甚至違反了神的律法、破壞公義的根基也覺得無所謂。

弟兄姐妹,唯有十字架的救贖,才能使地上的愛完全,使真理能夠發聲,並使人間有真正的公義!

在以弗所書4章1節說到:「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所蒙的恩相稱。」這提醒我們,基督徒的行為要能夠反映出神的公義與恩典。我們不能只享受神的祝福,卻不願意付上可以蒙福的代價。神的律例是為了讓我們與人可以建立好的關係,也能與神維持親密的關係。我們需要在與人的相處中,學會依據神的標準行事,而非隨波逐流,或者被當前的社會價值觀所左右。

二、信靠神的帶領與保護:遵守與神立約中的應許與責任

在第20到33節中,神應許祂會差遣天使引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並且摧毀他們的敵人。但這個應許有一個前提:他們必須完全遵行神的誡命,不可與外邦人和他們的神立約(出埃及記23:32)。這段經文提醒我們,神所頒佈的律例不僅是「不能做什麼」,而是為了可以得著神給以色列人命定的福。

與神立約,不是交易。我們的信仰生活,不是像一個商業契約,我們付出某些行為就能換來神的祝福。相反,這是神與我們立的約,神應許祂會永遠看顧我們,而我們的責任是信靠並順服主。信心和順服是蒙神祝福的必要條件,我們要向神證明自己是配得蒙神的祝福。

而敬畏神是我們能夠蒙受祝福的關鍵。神已經為我們預備了一條蒙福的道路,但是這條道路的基礎是我們要敬畏神,要遵行祂的旨意。我們不能單單期望神賜下祝福,卻忽視我們自己的回應!神是絕對信實的,但是我們是否配得神的祝福,那就取決於我們有沒有以敬畏祂的態度來回應在我們的生活當中。

最後,弟兄姊妹,我們用以弗所書五章9至10節來總結今天的分享:「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1.大愛往往出於良善,當是卻不一定聖潔,沒有人可以帶著污穢的罪來到主前而蒙福的,良善、公義、誠實是並存,才是人和神的正確關係。

2.神應許我們進入應許之地,但要遵行神的誡命,這不是一個交易,而是立約。交易是一個行為,各取所需,是to do;但立約是生活根源,是用約來生活,是to be。與神立約的生活,不是模仿神,而是要活出神,活出神所喜悅的事,這樣的人,是走在蒙福的道路上。

願意我們在這混亂的時代裡面,能夠以敬畏神的心持守真理,不會隨著現今社會的價值觀迷失自己,能夠靠著聖靈以公義和誠實來做人處事,信靠神的帶領為真理發聲,能夠以信心和順服來與神同行,領受神所預備的一切美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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