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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繁) 天天「靈」 聽2023年10月2日(一) 路加福音 15:1-32 找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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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日(一)

✨路加福音 15:1-32 找著了!✨
📝禱告重點:
🔸今天對神的發現
🔸今天自我的反省
🔸今天實踐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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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路加福音(路15:1-32)

15:1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15:2 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15:3 耶穌就用比喻說:
15: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
15:5 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裡,
15:6 就請朋友鄰捨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5:7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15:8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著嗎?
15:9 找著了,就請朋友鄰捨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5:10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15: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5: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5: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5: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飢荒,就窮苦起來。
15: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5: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15: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15: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15: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15: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15: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15: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15: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15:29 他對父親說:‘我服侍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15: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15:31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15: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內容📖

弟兄姐妹平安,歡迎收聽天天靈聽。今日所讀的經文在《路加福音》第15章1至32節,所談的題目:「找著了」。

「找著了」,找著什麼了呢?是誰在找呢?當然是主耶穌在找,找到我們這些失喪的人。

事情的開頭是這些猶太宗教領袖指摘耶穌與稅吏、罪人友好,所以耶穌通過比喻教訓他們和百姓:若一個罪人悔改,神會大大歡喜。耶穌給他們講羊,他們沒明白,就繼續給他們講錢,還是不明白,最後給他們講人。

一、失羊的比喻 (3-7節)。在巴勒斯坦地區,牧羊之地非常寶貴,大部分位於接連巴勒斯坦南北的高原地帶。高原平均海拔500米,羊如果迷路多半會出事。所以在巴勒斯坦牧羊,通常由三、四名牧者組成一組,共同牧放村子裡的羊。如果有一隻羊離開羊群,幾名牧羊人中就有一人去尋找羊,即使是死羊也要找到抱回來。

因此若有牧羊人去找羊,村裡的人就翹首等待他平安歸來。若牧羊人與遺失的羊一起歸來,大家都會很高興。這個比喻是以猶太人的牧羊生活為素材。這些羊是指安然居住在神身邊的信徒。迷路的羊代表在罪惡世界中徬徨的罪人。

①神愛每一個人,無論是罪人還是信徒;

②比起家中平安的羊,神首先施憐憫給迷路的羊,這是絕對正確的。因為耶穌降世「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3)。不是神更喜悅那一隻勝於九十九隻。而是由於後者比前者更可憐,因此相對施予更多。意思顯而易見,神施給這一百隻羊的是毫無差別的完全的愛。

二、失錢的比喻 (8-10節)。為了與找回失錢的女人共享喜樂,首先要理解這錢的價值:
①一塊錢與一個銀錢同等價值,相當於現今普通勞動者一天的工資;

②對猶太女人而言,十塊錢相當於結婚戒指的價值。在猶太社會,男人向女人表示愛意,把十塊錢串在一起送給女人作為愛的標誌,女人則用這錢裝飾頭髮。所以失而復得,那歡喜是無法形容的。這個錢的價值遠比錢的本身更珍貴,那是心愛的人送的定情信物,無論如何要找著。從這個比喻中,我們可以知道一個罪人歸向神,神是何等地歡喜。《路加福音》第15章10節:「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三、浪子的比喻 (11-32節)。與前面兩個比喻一樣,描述了神尋找罪人的大愛,但在結構上有所差異。浪子比喻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 (11-24節)講述神找回遺失的小兒子而大大歡喜;第二部分 (25-32節)意外地講述大兒子的冷漠態度來加強另外一層含義。

「小兒子」代表稅吏或罪人 (1節),進而指外邦人,他們因著神的恩典而得救;「大兒子」代表埋怨神赦罪恩典的法利賽人和文士 (2節),以及全猶太人。「小兒子」在靈性上、道德上甦醒;「大兒子」反而退步、墮落。儘管如此,神仍然一視同仁地愛他們兩個人。

第三個比喻可以清楚地瞭解當時法利賽人和文士的錯誤所在:
①大兒子沒有出席歡迎小兒子的筵席並且發怒 (28節),這種態度與看到耶穌同罪人一同吃飯,指摘「這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2節)的猶太人相似。這是因為他們屬靈的驕傲、狹隘的特權意識及屬靈無知在作祟(《路》13:22-30);

②表明他們雖事奉神,卻沒有明白自己是神屬靈的子女,事奉中也沒有喜樂;雖遵守了律法,卻歪曲其根本精神(《路》6:3-4),只是在形式上遵守;

③大兒子稱小兒子「這個兒子」(30節),如同人們排斥稅吏,稱他們為罪人一樣 (2節),直接表明他心中沒有愛;而父親的回答是「這個兄弟」,是充滿愛的骨肉至親;

④大兒子沒有認識到自己將繼承父親的全部財產 (31節),而只為一隻羊羔 (29節)或一隻牛犢 (30節)埋怨父親,埋怨如實反應法利賽人和文士不明白神賦予他們莫大的祝福和屬靈特權。結果他們卻把自己驅逐在天國以外。受譏諷與指摘的稅吏和罪人,反而要進天國(《路》13:28-29)。

在這一章耶穌所講的比喻中,可以明白兩個事實:
①三個比喻中,失去的價值逐漸增大(羊→錢→兒子)。這是為了強調一個罪人悔改歸向神,是多麼可貴可喜的事;

②「羊」可視為因愚昧離開神而徬徨的罪人;「錢」可視為主人的失誤,即因別人而陷入試探的人;「浪子」可視為因自己的私慾離開神的人。

所以,主耶穌教導我們無論犯什麼樣的罪,只要悔改認罪歸向神,神就會饒恕,並熱情接納我們。耶穌就是為了尋找迷失的羊來到這個世界,我們也要努力引導離開神的羊重新歸向神。因為「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5:20)。今天我們已經被「找著了」,就不要輕易再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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