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繁) 天天「靈」 聽👂🏻🕊 2025年5月14日(三) ✨申命記 22:13-30 貞潔之例✨
天天「靈」 聽👂🏻🕊
2025年5月14日(三)
✨申命記 22:13-30 貞潔之例✨
📝禱告重點:
🔸今天對神的發現
🔸今天自我的反省
🔸今天實踐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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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申22:13-30
13「人若娶妻,與她同房後恨惡她,
14捏造她行可恥的事,把醜名加在她身上,說:『我娶了這女人,親近她,卻發現她沒有貞潔的憑據』。
15女方的父母就要把這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去,到城門的本城長老那裏。
16女方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把女兒嫁給這人,他卻恨惡她,
17看哪,他捏造可恥的事,說:我發現你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但是,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要把那布鋪在本城長老的面前。
18那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罰他,
19罰他一百銀子,給女方的父親,因為他把醜名加在以色列一個少女身上。這女子仍是他的妻子,那人終身不可休她。
20但若這事是真的,找不到女子貞潔的憑據,
21他們就要把這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城裏的人要用石頭打死她,因為她在父家犯了淫亂,在以色列中做了可恥的事。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
22「若發現有人與有夫之婦同寢,就要將姦夫淫婦一起處死。這樣,你就把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23「若一女子是處女,已經許配了人,有男子在城裏遇見她,與她同寢,
24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那城的城門口,用石頭打死他們。處死女子是因為她雖然在城裏, 卻沒有喊叫;處死男子是因為他玷污了鄰舍的妻子。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
25「若有男子在野地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抓住她與她同寢,只要處死那與女子同寢的男子。
26不可對女子處刑,這女子沒有該死的罪。這案件就好比人起來攻擊鄰舍,把他殺了一樣。
27因為男子是在野地遇見她,這已經許配了人的女子雖然喊叫,卻沒有人救她。
28「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少女,抓住她與她同寢,被人發現,
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銀子給女子的父親,並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因為他玷污了這女子。
30「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父親衣服的下邊。」
📖內容📖
弟兄姊妹平安,歡迎收聽天天靈聽,今日所讀的經文《申命記》22章13至30節,題目是「貞潔之例」。這段經文彰顯神對性道德及婚姻忠誠的看重,對於今天的我們有重要的屬靈提醒,就是要在「婚前守貞潔,婚後守盟約。」
第13至20節說:人若娶妻,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捏造她行可恥的事,把不貞潔的醜名加在她身上,女方的父母就要把這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去。這貞潔的憑據就是新婚初夜染有血跡的床單,由新娘父母保存,這不僅是貞潔的證據,更是對婚姻盟約的莊嚴見證。若男的將惡名加在女的身上,就要賠償巨額罰項,因為沒有尊重婚姻的神聖,並終身不可休這妻子。對當時的「盲婚啞嫁」,這些條例起了約束的作用,婦女的權利受到保護,也防止丈夫貪新厭舊,免使無辜者被誣告。
但如果男子所說的屬實,女方沒有貞潔的憑據,代表她先前與人行淫,便要在她父家門口被人用石頭打死她, 神對於姦淫的罪絕對不兒戲。神所設立的性要在婚姻之內,性是聖潔的。在婚姻以外的性都是神不喜悅,婚姻不只是簽了一紙婚書的契約,而是神聖盟約,神設立婚姻,也喜悅人重視婚姻,昔日如此,今日也如此。
聖經對婚姻的忠貞要求,並沒有因時代的變更而有所改變,耶穌於新約也再次重申婚姻貞潔的重要性,在馬太福音19章6節,耶穌說:「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婚姻就是「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在性關係中男女的生命是完全地連結在一起,不是肉體分開便能分開。如果我們在未認識耶穌和真理前,犯過姦淫這誡命,我們向神認罪悔改,神必赦免我們,用來保護我們,好讓我們能享受婚姻的祝福。
現今世界告訴我們性可以很隨便,也隨意廢棄承諾不守盟約,讓我們回歸神對關係的神聖設計,「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心一意、一生一世」,神用婚姻來表明基督與教會的聯合,是極大的奧秘(以弗所書5:32)。祝福我們在基督裡活出聖潔和信實,用心經營我們的婚姻關係,在世人面前成為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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