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繁) 天天「靈」 聽👂🏻🕊 2025年5月9日(五) ✨申命記 19:1-21 設立逃城✨
天天「靈」 聽👂🏻🕊
2025年5月9日(五)
✨申命記 19:1-21 設立逃城✨
📝禱告重點:
🔸今天對神的發現
🔸今天自我的反省
🔸今天實踐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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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申19:1-21
1「耶和華-你的神將列國剪除,他們的地耶和華-你神已賜給你,你又趕出他們,並且住在他們的城鎮和房屋,
2那時,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為自己指定三座城。
3你要預備道路,將耶和華-你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區,使任何一個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去。
4「殺人的逃到那裏得以存活的案例是這樣:凡素無仇恨,無意中殺了鄰舍的,
5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林中伐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斧頭卻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致那人死去,這人就可以逃到那些城中的一座,得以存活,
6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發火,去追趕那殺了人的,因為路途遙遠就能追上他,把他殺死。其實他是不該死的,因為他與被殺者素無仇恨。
7所以我吩咐你說,要為自己指定三座城。
8耶和華-你的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疆土,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全地給你,
9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神,天天遵行他的道,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10免得無辜人的血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中間,血就歸到你身上了。
11「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等著,起來擊殺他,把他殺死,然後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
12他本城的長老就要派人去,從那裏把他帶出來,交在報血仇者的手中,把他處死。
13你的眼不可顧惜他,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得福。」
14「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所分得的地上,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因為這是前人所定的。」
15「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見證,總要憑兩個證人的口或三個證人的口才可定案。
16若有人懷惡意,起來作證,控告他人犯法,
17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與審判官面前,
18審判官要細心調查。看哪,證人作的是偽證,要用偽證陷害弟兄,
19你們就要對付他如同他想要對付的弟兄一樣。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
20其他的人聽見就害怕,不敢在你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事了。
21你的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內容📖
弟兄姊妹,平安!歡迎收聽《天天靈聽》,今天分享的經文記載於《申命記》19章1-21節,題目是「設立逃城」。今天的經文反映了古代以色列社會中,逃城的設立是基於神對人生命的重視,以及維護群體的和諧生活。
首先、設立逃城的目的是這樣的:「逃城」(cities of refuge)的「逃」,希伯來文的意思是避難所、收容所、庇護城;而「城」,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城邑、城鎮。所以「逃城」是指避難的城邑,是逃避「報血仇者」追殺的地方。逃城是為保護那些誤殺人者而設立的。首要目的是「保護無辜者的生命」(4-6節)。根據律法,誤殺人者雖非蓄意犯罪,卻仍可能因「報血仇者」的復仇行動而失去生命。逃城為這類人提供庇護,免得因受私刑而審判不公,同時避免家族間的仇恨擴大致群體衝突。這個制度體現了上帝對生命的重視,即使是誤殺者,他的生命仍然得到保障,因「流無辜之血」將玷污全地(申19:10)。逃城的存在,既是對個人生命的第二次機會,也是防止個人復仇破壞群體安寧及公義的維護。那些無心而誤殺人的(過失殺人者),可以逃到那裡,逃避報血仇者的地方。殺人者可以逃到其中的一座城,到城門口審判的地方,向長老們說明事情的經過,接受審訊。如果確屬誤殺,長老們就會接他進入城裡,給予空間地方,讓他住在他們中間,得到保護。如果報血仇的人追到那裡,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尋仇者手裡,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他可以住在城裡,直到接受公開的審判。等到現任的大祭司去世以後,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4-6節)。因此,逃城不僅是對生命的珍視,也是很實際的保護制度,對社會而言,保持整體的和諧與公義。
第二、有關逃城的地理位置:根據摩西的指示,逃城的設立地理位置分佈於迦南地的三個區域,即約旦河東、西兩岸,共設六座城(申19:2-3;參民35:6-15)。在迦南地,三座逃城分別位於北、中、南三區(書20:7-8),確保各地誤殺者皆能迅速抵達。為此,以色列民需「預備道路」,即修好及擴闊道路,設立標誌,讓逃亡者容易到達(申19:3),以便等待公正的審判。這樣的安排除了考慮地理上的便利,也反映了對人的需要。逃城制度體現了神對生命的珍視。《創世記》清楚地講到,人是按神的形象而造的(創1:26),無論是誤殺者還是被誤殺者,在神的眼中,每一條生命都是寶貴的。這一制度確保了那些無心的過失不會因私怨而遭受無情的報復。對於已死的無辜者,這種制度旨在避免因仇恨而產生的惡性循環,體現了即使是誤殺者,其生命仍受保障,因「流無辜之血」將玷污全地(申19:10)。逃城的存在,既是對個人生命的第二次機會,也是對社會公義的維護。
第三、設立逃城,也預表主耶穌為挽回祭物:逃城的設立不僅是社會法律的體現,也預示了主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耶穌作為最終的挽回祭物,終止了神的怒氣及代價,使得所有信靠祂的人得以逃避罪的審判。《羅馬書》第8章提到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做了贖罪祭。祂為我們把自己獻上;哈利路亞!在《希伯來書》第10章提到耶穌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來;感謝讚美主!古代的人走到逃城,要等到大祭司死了才能離開;但是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基督不但死了,也復活了,因此我們有永恆的生命、有自由的生命。這個被救贖的生命,真正是第二次重生的機會,讓我們珍惜這份恩典,抓緊每一個機會與人分享這福音,從罪裡得到釋放,一起復興建立生命。
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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