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繁) 天天「靈」 聽 2024年2月15日(四) 以西結書 18:1-32 各人按著自己所行的受報
天天「靈」 聽
2024年2月15日(四)
✨以西結書 18:1-32 各人按著自己所行的受報✨
📝禱告重點:
🔸今天對神的發現
🔸今天自我的反省
🔸今天實踐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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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結1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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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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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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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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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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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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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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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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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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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0-11. 「他若生一個兒子,作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說之善,反行其中之惡,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並玷污鄰舍的妻, -
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搶奪人的物,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並行可憎的事, 向借錢的弟兄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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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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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不照樣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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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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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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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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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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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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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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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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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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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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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着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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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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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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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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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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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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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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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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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內容📖
歡迎你收聽今天的天天靈聽,我們今天學習的經文在以西結書18:1-32,主題是:各人按著自己所行的受報。
「惡有惡報,善有善報,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些話我們都很熟悉,是對人的警世良言,每一個人都會為自己行為買單。但有些人認為自己現今的不幸是因自己的祖宗遺留下來的報應而造成。請問,你是否認同呢?
在本章經文里就提及到猶大的百姓認為他們受懲罰也是因為祖先犯的罪而帶來,否定自己所犯的罪。他們這樣想是因為根據十誡的教誨(出20:5)……「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當時,以西結教導他們說,耶路撒冷的毀滅與前幾代人屬靈上的腐敗有關。但這種觀點,在以色列人成為宿命論和不負責任的認知。因為百姓誤解了舊約法律,於是以西結便給了他們一項神的新政策。
2-3 節「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神強調要分別審判每一個人。雖然我們經常因我們周圍的人犯罪而受牽連,但神不會因為他人犯罪來懲罰我們;同樣,我們也不能用他們犯罪來為自己推卸責任,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向神負責。
另外,有些猶大百姓用神對他們的的祝福作為他們的優越感、有特權成為不順從神的藉口。他們認為他們的祖先有公義,所以他們就能存活。有些祖輩是敬虔的基督徒,但後代不信主,但這些後代卻口口聲聲說自己也是神的兒女,行為卻與世俗的人並無區別,照樣犯罪。
如5-9 節說:我們的祖先們「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不吃祭拜偶像之物、未曾拜過偶像,未曾貪戀別人的妻,未曾虧負人,未曾搶奪人的物件並憐憫貧窮人,不貪財、不詭詐,遵行謹守神的律例和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好棒呀!但是,神告訴他們這不可能炫耀自己的優越感,他們是公義祖先的邪惡子孫。所以他們必定滅亡,是禍是福都按各人到神面前作公義的判斷。
弟兄姐妹,請注意!有蒙福的祖先,子孫後代也必須持守敬虔信仰,活出良善的德行,這樣才能一代又一代的持續蒙福。反之,若在蒙福的路上,哪一個人背離主道,行神看為惡的事,那麼就會由福變為禍。但如果誰又轉向了神,誰就得以存活。因此,神施行的祝福或禍患都是根據個人的行為報答各人。
19-20 「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在23節 :「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
神愛世人,但也是公義的神。神完全的愛對那些認罪並回頭的人施憐憫,但神不會放過存心犯罪的人。惡人的肉體和靈都會死亡;但神的屬性是愛,祂並不想看到罪人死亡,神所希望的是他們能悔改歸向神得永生。同樣,我們也不應該在非信徒倒霉的時候高興。相反,我們應該全力幫他們建立信心,帶領他們重回神的救恩裡面。
最後,在25節:「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這些人對懲罰質疑,有一種幼稚的說法:「這不公平!」
實際上神是絕對公平的,原因是人違反了規定。神不會以我們人的公平觀為準,相反我們應該以神的為準。我們不要花時間在神的律法上找漏洞,而應該要按神的標準生活。我們願意用神的標準過活的話,必蒙神福報。
弟兄姐妹,每個人的人生都是可能改變的,靠的是神在我們裡面的作工,而不是我們可以憑自己做到的事情。 各人按著自己所行的受報。讓神掌管我們在祂的旨意中度過每一天,成為蒙福的人。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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